一、规划动因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依据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夏县崔家河**MW分散式风电项目属于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建设用地(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为推进项目建设,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按照“急用先编先批”的原则特编制该地块详细规划作为地块核定规划条件及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地块规划范围*.****公顷,共包含*个地块,分别为*个风机地块及*个**kV开关站地块,其中每台风机用地面积*.****公顷,**kV开关站用地面积*.****公顷。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为实施性详细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地块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退让、市政交通设施配建、城市设计、风貌管控等内容。
公示为意向方案,最终以政府批准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利害关系人存在不同意见的,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月**日前送(寄)至夏县自然资源局***室
意见反馈咨询电话:****-*******,手机:***********
邮寄地址:夏县集中办公区 夏县自然资源局***室
邮编:******
详细内容及地块指标详见附图。
附图:地块区位图、与夏县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图、规划图则.pdf
夏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