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龙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宣威市****年龙场镇得所龙林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宣威市****年龙场镇得所龙林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踏勘现场”“■组织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由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到宣威市龙场镇人民政府前往踏勘现场。由招标人带领前往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踏勘,投标人应仔细了解现场情况及施工条件,并由招标人出具参与现场踏勘证明,并将此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未按要求进行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现变更为“■组织要求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由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到宣威市龙场镇人民政府前往踏勘现场。由招标人带领前往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踏勘,投标人应仔细了解现场情况及施工条件,并由招标人出具参与现场踏勘证明,并将此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中“*.*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进行详细评审后,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或不合理的除外”现更改为“*.*.*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进行详细评审后,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或不合理的除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宣威市龙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亿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