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查询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承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前一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加盖公章存档)
报名结束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