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年**月**日对红光治疗仪等*种设备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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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治疗仪 |
报名不足三家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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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式高频振荡排痰系统 |
报名不足三家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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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 |
报名不足三家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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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仪BIS模块 |
报名不足三家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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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吊塔 |
郑州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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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血氧、电解质和代谢物分析仪 |
河南省东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