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中兴北路片区商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兴北路建设EPC项目(二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新山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人:卢氏县新山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兴北路片区商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兴北路建设EPC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LSG
*、项目地点:三门峡市卢氏县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卢氏县中兴北路片区商业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卢氏县城区北大街,北起龙山路,南至西大街,道路设计长度约***米,宽约*米,包括桥梁工程*座(一座宽约**米,跨径约**米;另一座宽约*米,跨径约**米)、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工程;
*、本次招标内容为:卢氏县中兴北路片区商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兴北路建设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总投资金额:约****万元。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满足报批报建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设计)。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共*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提交资料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需出具无在建施工项目承诺书及劳动合同);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需提供劳动合同);
*、投标人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时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签订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由招标人分别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