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瑞芳拍〔****〕***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受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委托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N****-*** |
宗地坐落 |
平南街道三环大道南面松山儿队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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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出让面积 |
*****.**平方米(约合**.**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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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地上建筑控制高度:** 米,附属服务设施地上建筑控制高度:** 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均为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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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批发市场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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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
****万元 |
保证金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详见附件中的拍卖竞买须知)
三、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获取拍卖文本时间和地址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瑞芳拍卖有限公司办事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时段)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瑞芳拍卖有限公司办事点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经核查,符合申请竞买条件的,于****年*月**日**时**分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于****年*月**日**时**分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广西瑞芳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和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交易厅*举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宗地的拍卖出让文件
八、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银行账号:******************
行号:************
九、联系方式
(一)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二)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三)广西瑞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建行新村小区***号
承办单位:广西瑞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第**期拍卖出让须知(****年*月*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