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WAHBB-W****/JD****-**-****)第二次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取消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的“*”标记(仅取消标记,技术参数要求不调整),同时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评审项的“评审内容及规则”调整为:“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共计**项技术参数评审,投标供应商每满足或优于其中一项的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供应商针对所有技术参数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厂家产品说明、产品彩页、技术规格书、检测报告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技术参数要求的,不予以计分;同时,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拟定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响应索引,明确响应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并在指定页码对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中进行框选、标记或其他方式进行突出显示,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索引并突出显示的,评标委员有权不予赋分,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开始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第三开标室(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号
联系人:吴荣、吴思文
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邮箱:*****
注:本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先后发布的答疑、澄清及通知不一致的以后发布的为准。
某部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