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视频监视、公安审讯系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一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自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视频监视、公安审讯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视频监视、公安审讯系统,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交付;
*.*交付地点:呼和浩特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项视频监视或审讯系统等同类集成业绩(以合同为准,系统集成供货业绩)。
*.* 投标人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
*.*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trade.com.cn/)通过平台找到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至平台,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上传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申请将不予受理;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独立法人证明;
*.*.* 业绩;
*.*.* 联系单(包括本项目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
注: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平台下载费***元,售后不退。
*.*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七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一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铁控制中心七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号众生大厦*层企业采购事业部
联系人:刘书伟 冯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