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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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合江县赤水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完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厂区新建)标段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竣工结算审核:按合府规〔****〕*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施工单位申请拨付结算尾款的依据之一;竣工结算审核因审减率超过*%,按泸市府发〔****〕*号“三十九条”规定执行,包括竣工结算审计和结算审核中心复核审查。”更正为“**.**竣工结算审核:按合府规〔****〕*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作为施工单位申请拨付结算尾款的依据之一;竣工结算审核因审减率超过*%,超过部分所产生的结算审计费用由结算编制单位承担。”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合江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