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顺利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合作社财政扶持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号)《关于提前下达****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建〔****〕***号)文件精神,结合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经研究就****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如下,请抓紧落实组织。
****年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方案表
序号 |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安排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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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县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为农 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场地租赁 |
建设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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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明畅食品有限公司 |
黄田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提升 |
建设竹笋预处理生产线,总投资约***万元, 包括春笋预煮、剥壳、灭菌、起吊、生产供 水、电力等设备设施采购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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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明畅食品有限公司 |
县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为农 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
统筹用于县农合联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包 括新建厂房、场地及大门等改造提升、信息化 系统建设、购置设备设施和设计、预算、财审 等前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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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