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西宁市城北区经三路**-*号*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第*层,南北朝向。建筑物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无裂缝、沉降、漏水等质量缺陷。钢混结构,三至五层部分已出租,地面铺地砖,墙面刷白,顶棚做石膏板吊顶,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齐全,外观良好可正常使用。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年*月**日**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小时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