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初步设计)等设计服务机构备选库建立项目”磋商文件做如下修改:
将原磋商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现修改为“*.*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证书。”磋商文件其他对应表述做相同更改。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收最新磋商文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