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普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普教)(ZPZFCG****-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普教)。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贺州市鞍山西路**-*号五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钟少红、任子亭、黄冠剑、陈文华、傅晋宏
五、中标信息:
A标: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市慧之原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佰伍拾陆万肆仟捌佰壹拾捌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翡翠园西云阁*单元*-***室
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号
联 系 人:吴工联系人:周工
电话:****-*******电话:****-*******
监督部门: 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 标 人:广西昭平县安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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