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两年)总行职工食堂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Y******)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确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投标下浮率情况:
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供货期限:供货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取*+*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评估合格的与中标人续签*年合同)
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清远市高谷膳食配送与农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供货期限:供货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取*+*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评估合格的与中标人续签*年合同)
推荐的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清远市鼎盛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供货期限:供货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取*+*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招标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评估合格的与中标人续签*年合同)
公示期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年*月**日**时**分止。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名称: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号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廖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四、异议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