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单自然资规挂告字[****]*号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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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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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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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 S******B号 |
北邻单县S******A号拟出让土地,东邻北园社区耕地,南邻北园社区耕地、林地,西邻北园社区耕地。 |
***** |
商业、居住用地(商住比≤*:*) |
地上:≥*.*且*.*;地下:≥*.*且≤*.* |
≤**% |
≥**% |
商业**年、住宅**年 |
*** |
****.**** |
** |
单县 S******号 |
北、东、西邻单县S******B号拟出让土地,南邻路。 |
**** |
商业、居住用地(商住比≤*:*) |
地上:≥*.*且*.*;地下:≥*.*且≤*.* |
≤**% |
≥**% |
商业**年、住宅**年 |
*** |
****.**** |
** |
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应具备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与资格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活动。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以网上交易系统到帐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转入网上现时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则约定时间,持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联合竞买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以及交易规则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网上挂牌出让。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有效证件资料自主选择通过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等方式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二)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同意接受网上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竞买行为和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五)本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由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竞买相关地块时获取。
(七)土地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之日起,认为该出让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八)本次出让地块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规划指标以正式规划条件为准。未涉及事项,以网上交易规则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县舜师路中段***号单县土地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 十、CA证书办理:
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华东路***号)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O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