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海城市供暖设施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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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海城市供暖设施改扩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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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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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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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监督部门
海城市建筑业事务分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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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海城市恒烨供暖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路**号甲-S**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A**栋W*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