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年度市属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项目的承担单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该项目实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度市属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项目。
二、项目委托单位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承担项目申请单位
医院满意度调查专业服务机构。
四、项目任务
开展无锡市****-****年度市属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完成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任务。
五、项目申请单位具体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开展该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必要资质和条件。
六、项目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承办项目实施方案。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择优遴选*家项目承担单位,并将结果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如认为上述项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具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qq.com,或拨打电话****-********反馈。反馈截止日期为****年*月**日。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来源:卫计委意见箱,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