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即在开启应答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申请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维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已通过最新年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近三年内从事类似维修服务经验,(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个以上证明文件)。
*、在以往维修服务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违规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年内比选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格式自定)。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