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郑州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会议,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并报采购人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QGCYJY-****-**ZZ
*.*采购内容:郑州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车辆租赁项目租赁车辆*台,其中三辆混动(其中*辆七座商务,*辆SUV),两辆纯电SUV,统一要求白色车,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租赁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日。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段。
二、磋商公告媒体及发出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 年*月*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
*.*磋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楼中招联合。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河南天顺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租赁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号院*号楼附*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B座***-*
联系人:袁女士 韩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