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生态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安徽省萧县畜禽屠宰总厂建设项目) (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生态循环产业建设项目(安徽省萧县畜禽屠宰总厂建设项目)(EPCO)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 |
萧县凤北龙腾大道西侧凤北新苑*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誉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方圆经纬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顺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中山南路***号、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 ** 号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 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与花园东路交汇处和昌新悦广场*号楼****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紫金花苑* 号*** 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 * 号院 * 号楼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 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 (约*********.**元) |
**.**% (约*********.**元) |
**.**% (约*********.**元)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个月(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 |
*个月(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 |
*个月(包含设计周期**日历天)+**年运营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兼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宣扬 |
王珂 |
付王雷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皖************ |
皖************ |
皖************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赵鹤云 |
李传顺 |
李杰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 |
*********** |
************ |
||
运营负责人 |
姓名 |
/ |
/ |
/ |
|
证书名称 |
/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 年 * 月 ** 日–**** 年 * 月 ** 日 |
||||
招标代理费 |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