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印刷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造纸和印刷机械/其他印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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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厦门某部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鲍女士/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厦门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鲍女士/李先生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印刷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印刷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现接采购人通知,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的“*.* 技术分评标标准”的 “*.*.* 根据投标人对“印刷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打印速度:喷墨彩色打印输出≥***面/分钟;完全满足的得*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对“彩色激光一体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自动输稿器:≥**页ADF;完全满足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将招标文件《第Ⅲ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一、技术要求”的“*、印刷机的技术规格*.*条款”修改为:“★*.*打印速度:喷墨彩色打印输出≥***面/分钟;须提供如官网产品彩页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相应调整《第Ⅱ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附录: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对应序号一览表相应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及投标人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号金源大厦**楼
联系方式:鲍女士/李先生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女士/李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