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口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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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浦口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奕,龚自觉,张勇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彦乔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七里河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彦乔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南京芳草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MA**BDKRXL | 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中心路**号总部经济园**幢A单元***室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浦口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上年度综合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高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张勇、王奕、龚自觉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