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土大道以南、菜市场以西项目用地范围古墓发掘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万荣县西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盛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万荣县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后土大道以南、菜市场以西项目用地范围古墓发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后土大道以南、菜市场以西项目用地范围古墓发掘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后土大道以南、菜市场以西项目用地范围古墓发掘项目用地面积 *****.**㎡,前期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墓葬**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号)文件要求考古前置,土地出让前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因考古发掘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并且考虑到地下文物的保护安全问题,只能由具备文物发掘资质的单位来完成。山西省考古研究院是全省具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运城市考古队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是签约合作单位,该队是全市唯一考古机构,一直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工作,人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队伍配备完整,能圆满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推动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后土大道以南、菜市场以西项目用地范围古墓发掘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运城市考古队
地址:运城市建设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曹小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万荣县西大街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畅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万荣县宝鼎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范田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学院南苑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