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包头铁路物流中心乌海地区****年度汽车维修保养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包头铁路物流中心乌海地区****年度汽车维修保养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营范围须具备汽车维修和服务业务,具备二类维修资质,能够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汽车维修服务。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设备和人员能力(提供设备维修相关资质、检修人员资格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每日 * 时 ** 分至 ** 时 ** 分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