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河乡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寨河乡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区农发〔****〕**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年民族乡发展资金及市级配套。项目业主单位为平凉市崆峒区寨河回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陇浩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邀请不少于三家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寨河乡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地点:崆峒区瓦赵村、大路村、闫湾村和田河村
建设内容:瓦赵村拆除原硬化道路后新铺设沥青路面****平方米,安装道沿***米,拆除回填***mm宽梯形排水渠***米,新建***mm宽矩形排水渠***米,地面人行道硬化***平方米,青砖砌筑墙体总长***米(其中:***mm厚墙体长***米;大路村新建***mm厚墙体长***米),青砖砌筑台阶**平方米,铺设马路砖**平方米;闫湾村农户门前进行三堆治理;田河村新建***mm宽矩形排水渠***米,埋设DN***钢带波纹管*米,门前硬化***平方米,过路过桥*座(**㎡),青砖砌筑墙体总长***米,实施绿化***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资金来源:****年民族乡发展资金及市级配套。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计划总工期**天(根据天气情况,如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