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当湖街道乡村振兴共富项目-当湖街道通界集镇及平斜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规模 |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当湖街道乡村振兴共富项目-当湖街道通界集镇及平斜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
中标人 | 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元 |
中标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工 期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期**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吴三根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 |
异议受理部门 | |
招标人 | 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