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医院血透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鹤庆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鹤庆县人民医院血透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欢迎具有相应服务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庆县人民医院血透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PHQ-****-C***
三、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配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合计(元) |
备注 |
* |
血透耗材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批 |
****.**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价:****.**元(本次采购项目按下浮率结算、据实结算)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投标确认方式:本次投标确认方式采用现场或电子投标确认(邮箱)。
九、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企业、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注:供应商应对所投产品逐一提供相关材料,序号应对应该产品在《第五章货物参数及技术要求》中的序号,如若供应商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提供近一年(指****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年**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缴款证明;成立不足*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年**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成立不足*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十、招标文件领取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时至**:** 时,**:**时至**:** 时。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纸质文件领取或电子文件领取
**.*纸质领取方式及地点:携带公告中第*条规定证明材料至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楼***室领取;
**.*电子文件领取方式:电子文件获取方式:采用邮箱获取方式的,应在规定的文件领取时间内领取文件资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联系人,周业程:***********),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手机,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报名完成,未按以上步骤办理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将不受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后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明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领取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评标采用纸质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份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正*副)。
**.*现场递交地点:鹤庆县人民医院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及报价的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签字笔在U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
十二、公开开标地点和时间
**.*开标地点:鹤庆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始。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庆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鹤庆县云鹤镇环北路**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周业程、李光敏、杨翰泽、李作兴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