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号三区*号*幢*层F区***室
中标金额:肆佰叁拾壹万贰仟柒佰陆拾捌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推动实现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通过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以“四个体系建设”为指引,建设技术先进、模式领先的数字档案馆系统,强化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创新档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依法系统治理和优质保障服务水平,加快档案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 服务要求:一是立足六安市裕安区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完成数字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专用设备建设和馆藏档案数据核查;二是通过“安徽省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评”,力争建成安徽省示范数字档案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建平、丁家驹、邓秀云、燕艳、黄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六安市裕安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六安市裕安区档案馆)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旁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栋A座**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