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GC****** )
一、内容:
我单位于 **** 年 ** 月 **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
(******************************************** style="word-spacing:0.85em;">)上发布了 芮城县学府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
告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芮城县学府幼儿园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芮城县学府幼儿园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
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分包
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供应商须根据《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