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暨市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年)的通知》 (诸农发〔****〕**号)第(七)政策条款:农产品二维码合格证与监管系统使用奖励。现将符合条件的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局质监科)。
附件: ****年诸暨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食用农产品二维码合格证符合政策条件名单.xlsx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