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郑州市 | 金水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12日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2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豫政采(*)********-* |
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郑州金榜科贸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号*号楼**层****-**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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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磋商小组名单:宋沛轶、魏书杰、李喜胜(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豫招协[****]***号文件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记取,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成交人最终得分:**.*;*.本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实验中学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号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号科技信息大厦**层 |
联系人:杨航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杨航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