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河南工程学院游泳池池水加热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XY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河南恒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河南恒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王勇 | 豫************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河南恒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工程学院的委托,就“河南工程学院游泳池池水加热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南工程学院游泳池池水加热工程
二、磋商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 业总部港D座***)
磋商小组成员:韩美华、原福渝、张兆通(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恒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西三环路***号*座*单元*层**号房;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勇
注册编号:豫************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原计委计价格【****】****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号文 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成交)服务费:****元。
开户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
账号:**** **** ****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工程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工程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