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建设单位: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期)
项目地址: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官园村东
验收内容:*万m*/d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万m*/d人工湿地工程
主要内容:
(*)提标改造内容
①将AAO生化池改造成AAO+MBBR生化池。
②将V型滤池提标改造成反硝化深床滤池。
③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后续增加臭氧催化氧化池进一步去除有机物。
④新增一套除臭系统,将厌氧池、缺氧池等臭气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法进行集中处理。
⑤新增一座事故水池。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其中总氮在**-**mg/L)。
(*)人工湿地工程
建设缓冲池+潜流湿地+生态滞留塘+强化表面流湿地,对泗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