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前锋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观塘镇白鹤村)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CGF-*******
*.采购项目名称:前锋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观塘镇白鹤村)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的要求,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每天*:**-**:**(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栋*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九、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栋*楼。
十、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观音街*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巩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街道万贯一期*栋*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注: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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