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溧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JSZC-******-NJYX-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YX-G****-****
项目名称:溧水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投标下浮比例定义:以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如同期同品种结合溧水城西农贸市场售价,报采购人审核后的价格作为下周的基准价)结合投标人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浮动比例,而中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比例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投标下浮比例为综合考虑所有品目后的唯一下浮费率。
采购需求:
具体负责永阳中队、溧水区看守所、开发区派出所、交警大队食堂干调、蔬菜、肉类、水产、禽类、水果、牛奶等食物的配送,本次招录*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按照中标排名,*-*名分别对应永阳中队、溧水区看守所、开发区派出所、交警大队。采购人不对服务期内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进行考评,对综合考评较差的供应商启动退出机制,退出后该供应商的服务单位分由剩余几家供应商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
单位地址:溧水区毓秀路***号
联系人:孙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永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号
联系人:王春燕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燕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