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物业服务(2024年8月至9月)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常州市
发布时间:2024-08-30
中标金额:27万元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物业服务
联系方式
1851*******
联系人:蔡**
招标人
0519*********
联系人:丁**
代理人
0519*********
联系人: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编号:ZJD*******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年*月至*月)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项目概况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新的学生公寓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完成,为保证学校开学稳定,提出延长原物业公司服务期一个月。

本项目为学生公寓区的物业管理、维修及耗材等(不含房屋本体结构性改造维修、楼宇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大面积粉刷、校区室外水电管网维修)。具体包括*栋楼(每栋两座)共****间公寓房间及其辅助用房物业管理;楼栋间道路、小花园、休闲椅、绿化、地下车库、公寓楼周边,公寓区楼道、走廊、公共卫生间、公共淋浴房、洗衣房、开水房等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查夜查寝、安全巡查等;行政值班室和健康驿站的日常保洁和服务;约*万名住宿学生辅助教育管理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年-****年)采购原定于*月**日在常州市政采中心开标,后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需修改发更正公告,开标延期至*月*日。原物业合同于****年*月**日到期,为保证学生开学稳定,延续采购原服务单位一个月物业服务。

综上所述,本项目预算为**万元,不超过原合同价*******元/年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常州学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学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汤家村委蒋家塘*号

七、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

八、其他补充事宜:如有异议,请于****年**日下午**:**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金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丁女士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锦绣东苑**幢*楼***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

十、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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