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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濉溪东路***号*幢*层租赁(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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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FFC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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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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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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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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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一次性报价期:****年*月**日*:**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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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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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东路***号*幢*层 |
第六层 |
钢混 |
约***.*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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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濉溪东路***号。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附属设施设备: (*)电:已接至房产楼栋供电配电箱,室内用电承租人自行布置(负荷不足部分,承租人自行增容),费用自行缴纳。 (*)水:已接至房产楼栋供水箱,室内用水承租人自行布置,费用自行缴纳。 (*)燃气:无燃气。 (*)消防网管:房屋消防管网已接端至消防水泵房,房屋使用区域由承租人承担自行布网,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验收。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时,禁止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面荷载,室内装饰需使用轻质建筑材料。 *.该标的遗留少量垃圾,垃圾由承租人自行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办公,禁止使用罐装燃气;禁止经营餐饮、娱乐、住宿业;不得从事产生重油烟、油污、刺激性气味的业态;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物品。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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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天,具体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第二条租赁期限第*款,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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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三、承租条件 | ||||||||||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 ||||||||||
四、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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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fztb.cn),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 *.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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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项目对应账号足额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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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竞价 |
*.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 重要提示: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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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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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
*.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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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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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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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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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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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储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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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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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
(商业)
年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上述房屋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四)*违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将履约保证金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情形履约支付上述情形下,若履约保证金仍有剩余,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退还,但申请退还时应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退还手续。
¥()具体租赁期间自甲方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
乙方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收款号号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每三个月为一期,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元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天数、和合同约定()若乙方未行使查验房屋的权利直接在《房屋使用移交表》上签字的,视为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甲方交房义务履行完毕。
、并还甲方,逾期未归还房屋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
未形成附合的物品已形成附合物品在本条第*款约定的房屋返还期届满后,甲方有权在收回房屋后自行处置,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相邻书面未形成附合*、在房屋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或设施设备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后应及时*、除招租公告另有说明外,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甲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含屋面防水)的日常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用电设施(设备和线路)、用水设施(设备和管网)、门窗、燃气设施(若有)、消火栓箱、灭火器等)租赁*、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产权*、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乙方未尽到前述义务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人损失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索赔*、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情形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流程因乙方原因提前退租或乙方违约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不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通过公开招租流程确定的租赁房屋,(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除因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因乙方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终止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饰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或赔偿或赔偿等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情形*、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历天的;
¥)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二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利用房屋从事违反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的;
、因对该处房产的不当经营或使用行为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赔偿乙方的损失()、项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方法处理:
四()第*.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因乙方违约,甲方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债权的,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担保费、交通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原因引起的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的送达。
书面人民法院各种法律文书的地址和损失对此表示认可且承诺*个自然日*、擅自改变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用途的;
*、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情形之一的。
成交现状交付。乙方在竞前已现场勘查房屋现状,后即视同乙方了解并接受房屋现状。凡涉及水电改造、增容、房屋维修(不包括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支付和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双或盖。
附件一:《房屋使用移交表》
《到期(退租)房产收回表》
附件三:《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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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房屋使用移交表 | ||||
房屋坐落 位置 |
面积(平 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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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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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读数 (吨) |
电表读数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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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情况 |
序号 |
设备名称 及型号 |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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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方:接收方: | ||||
年月日 |
合同附件二:
到期(退租)房产收回表 | ||||
房屋坐落 位置 |
面积(平 方米) |
|||
租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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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读数 (吨) |
水费欠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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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读数 (度) |
电费欠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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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情况 |
序号 |
设备名称 及型号 |
状况 |
|
移交方:接收方: | ||||
年月日 |
合同附件三:
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
合同编号:
二、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方作为房屋管理单位,对房屋的质量安全承担以下责任:
*、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义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安全事故的原因。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应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落实甲方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在租赁场所范围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场所*、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应向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四、违约责任:
损失损失仍乙方还应提供一份给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处理。
甲或加公/合同专用章和乙方签字或盖章壹七、本协议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名称: | 濉溪东路***号*幢*层租赁(二次) | ||
项目简号: | ****BFFCJ***** | ||
项目法人: | 合肥市宾享家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地址: |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名称: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见证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