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沂市幸福西路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JSZC-******-ZXXD-G****-****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ZXXD-G****-****
项目名称:新沂市幸福西路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平推式垃圾压缩机一台。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 “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 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薛云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钟吾路**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号
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新沂市钟吾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云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