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名称:胶州市急救中心暨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二、合同名称: 胶州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SDGP*********************
四、项目名称: 胶州市急救中心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胶州市急救中心暨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地址: 胶州市急救中心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青岛泉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泉州北路**号
联系方式: ***********
六、验收日期: ****年**月*日
七、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八、验收意见: 车辆维修服务合格,同意验收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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