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匠圣复合材料(淮北)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匠圣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部门: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话:****-*******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号
邮编:******
项目名称:安徽匠圣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匠圣复合材料(淮北)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尚河路**号*号厂房北侧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园区现有厂房,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区及大厅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模压机、注塑机、固化炉、自动下料机等设备,新建*条复合材料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主要生产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废气:包括注塑废气、固化废气、实验室废气、切割粉尘、机加工粉尘。
注塑废气与固化废气采取“设置软帘+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m高排气筒(DA***)排放”的治理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管道连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采取“干式脉冲除尘柜+**m高排气筒(DA***)排放”的治理措施;机加工粉尘经数控机床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及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萧濉新河,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噪声: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包括:模压机、注塑机、固化炉、自动下料机切割机床、数控机床等。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设备定期保养、基础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碳纤维及边角料、废辅助材料、粉尘等。废辅助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碳纤维及边角料和粉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专业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料桶和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