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室外工程
成交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ZPX*********
*、采购项目名称: 镇平县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室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 ** 日
*、评审日期: ****年*月 ** 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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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约 ****平方米,配套雨污水管网约***米及相应设施) |
河南省珩泰建设有限公司 |
镇平县健康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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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镇平县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项目室外工程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约 ****平方米,配套雨污水管网约***米及相应设施) |
* *日历天 |
郭恒毅 |
豫************ |
三、磋商小组名单
陈红云、惠豪先、杨长春(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 *****.**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镇平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征集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 镇平县聚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都航天大道 **号
联系人:梁瑞欣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宏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汉冶街道金苑如意广场六号楼一单元 ***
联系人:姚尚苗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尚苗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