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年*月**日至*月*日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标的租期:详见表格,租金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以此类推。租赁期限在三年以内的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次须在下个租期开始前**天内付清,如有违约,履约保证金及已缴纳的租金将作没收处理,同时合同即刻终止,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次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