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咨询服务 第*包):
供应商名称:华汇数科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号银联大厦*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合同包*(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咨询服务 第*包):
服务类(华汇数科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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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咨询服务 | 负责对****年新招采的运维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呼伦贝尔市本级**个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运维预算合计约为****万元(其中**个非涉密项目运维预算合计约***万元,*个涉密项目运维预算合计约****万元)预算方案审核。 | (*)供应商须按照《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务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预算支出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呼财预[****]***号)的要求进行审核; (*)供应商须在采购人的统一组织下审核有关市本级单位预算支出申报方案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提出必要的完善要求,并根据完善后的申报方案进行最终审核; (*)供应商须重点审核有关市本级单位申报的运行维护预算支出完整性和合理性,其中包括运维服务数量准确性、服务分类正确性、费率或系数选取合理性; (*)供应商须进行实地走访,审核各单位预算方案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合理安排人员,保证按时完成审核工作; (*)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出具审核报告,报告中要明确预算方案审减内容、审减金额、审减原因; (*)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为审核报告,包括电子版*份,纸质版*份。最终成果须加盖公司公章和项目人员执业章; (*)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交审核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内容完整、详尽,符合自治区及呼伦贝尔本地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项目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密资料应按照国家要求履行保密程序;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都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完成。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 |
合同包*(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咨询服务 第*包):史超,薛垚,张国峰,王佳敏,方强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化咨询服务 第*包):*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 称: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海拉尔区胜利街道满洲里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呼伦贝尔市大数据中心
地 址:海拉尔区胜利街道满洲里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福同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