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单位
贵港市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贵港市慈善事业购买服务项目中期评估
三、服务内容
(一)遴选一家社会工作评估机构,委托其对贵港市慈善事业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对照贵港市慈善事业购买服务项目合同服务内容拟定评估指标体系并报委托单位审定,组建评估团队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受委托单位组建的评估团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少于 * 人的单数组成;(*)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受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且具有*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不少于*名熟悉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财会人员。
(三)贵港市慈善事业购买服务项目合同服务内容
*.人员配备。配备全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人,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人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名。要求人员平时(或每月至少**天)居住和工作、生活在贵港市。
*.基础设施管理。对市慈善事业促进服务中心用房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维修使用期间损坏的桌椅板凳、音响设备照明等,支付使用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
*.创新慈善捐赠方式。举办“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场,组织参与“**公益日”温暖包筹集的社会组织、企业或单位不少于**家。
*.促进公益慈善交流合作。组织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单位不少于*家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
*.公益慈善大讲堂。开展慈善大讲堂不少于*期,每季度不少于*期,每期课时不少于*.*小时且人数不少于**人;其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修订)学习培训不少于*期。
*.弘扬慈善文化。通过展板、新闻报纸等形式,宣传第二届“八桂慈善奖”获得者和贵港市慈善工作先进对象慈善先进事迹不少于*次。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协助开展贵港市慈善工作评比表扬工作及发放荣誉证书等工作。
*.行业发展服务调研。到在市民政局登记的所有慈善组织调研开展慈善活动情况、慈善资金募集情况、慈善资金使用和信息公开情况、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上门服务、指导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和善款募集等规范化管理,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慈善行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调研情况,以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撰写一份字数不少于****字的调研报告,****年**月**日前交至市民政局。
*.慈善组织年审。联系、动员、协助在市民政局登记的全部慈善组织做好****年度、****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每家不少于*次,并有相应记录。(截至****年*月*日共登记*家慈善组织)
*.申报税前扣除资格。联系、动员、协助有意愿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由市民政局提供)做好申报工作。联系、动员、协助每家不少于*次,并有相应记录。
**.建立慈善资源数据库。每月至少走访*家爱心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对接爱心资源,建立慈善资源数据库(包含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可提供资源情况)。要有走访洽谈记录(记录包含照片、交流内容、参加人员等)。
**.将贵港市慈善事业促进服务中心打造成全区示范点(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要求开展)。
**.宣传报道。至少有*篇不同主题宣传报道在贵港日报或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平台刊登。
**.工作汇报。本项目承接方每两个月至少向市民政局汇报一次工作,汇报内容主要包含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汇报以正式会议形式进行,每次汇报会议不少于**分钟,留存签到表、会议照片、汇报材料等。
**.其它服务需求。服从并配合市民政局做好其它工作。
以上各活动各不相同,不能混合统计、计算。
四、委托预算
委托费用不高于****元,该费用包括评估专家评审劳务费和交通食宿费、评估报告书稿费和装订费、税费等有关费用,最高限价以委托协议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机构名单;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参与方式及时间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年*月**日**:**前提交机构资料给受委托单位审查,机构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om,要求如下: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机构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须为有效期内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近*年内承接的与本次委托项目类似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其他证明供应商实力的资料:助理、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二)组织评选:贵港市民政局将根据单位资质、经验业绩、服务方案和经费预算择优确定委托服务单位,遴选结果将在贵港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签订委托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局将与其签订服务委托合同书并按合同条款开展服务工作。
联系人:贵港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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