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健康海南行动--慢性呼吸系统
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旅文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融监管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疾控局、烟草专卖局,海南医科大学:
现将《健康海南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健康海南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年)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健康海南行动(****-****年)》《健康中国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年)》,深入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保障我省居民呼吸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年,全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基层筛查能力及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万及以下。
二、控制危险因素,降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风险
(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结合世界慢阻肺日、世界哮喘日、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的主题宣教。通过各类方式传播科学的健康信息,加强学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预防知识科普,提高全民呼吸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科学运动与合理膳食。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提高全民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知。推动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烟草专卖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促进疫苗接种。加强疫苗接种宣传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疫苗接种能力,推进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升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病毒疫苗、新冠疫苗等的接种水平。加强新型疫苗研发,丰富疫苗种类,提高疫苗接种的可及性、选择性。(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环境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保持空气洁净防止大气污染,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持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厨房通风改造和炉灶改造,减少室内外空气污染,防止细颗粒物(PM*.*)浓度增加。继续开展大气污染监测和数据开放,开展环境指数的动态监测,向居民提供预警信息和健康建议。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体系
(四)加强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协同配合及联动,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教育、高危人群筛查、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协作;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培养兼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预防和治疗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疾控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级诊疗。构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开展初筛和转介、建立健康档案、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健康管理等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开展疾病诊治、制定长期治疗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级诊疗管理运行机制;三级医疗机构、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不仅要加强和规范自身呼吸疾病学科建设,同时还应帮扶和指导县域医院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学科建设并开设呼吸专科门诊,通过不断提升县域各级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能力建立呼吸系统疾病的分级诊疗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早期筛查与早诊早治。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危险因素干预,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推动将肺功能检查纳入**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提倡**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次肺功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能力。以慢阻肺病筛查与高危人群干预项目为基础,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常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与诊疗规范化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初步诊断和健康管理能力。省级防治技术牵头医疗机构定期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掌握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相关的基本诊疗设备(如肺功能仪)使用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知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服务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提供城乡社区居民可及的肺功能检查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慢性病同防同治同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其合并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同防同治同管,开展共同危险因素预防、联合筛查、管理随访、生活方式指导及康复治疗等。(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九)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与评估体系。省疾控中心、省人民医院落实省级业务指导、防治技术牵头单位责任,定期做好全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和发现疾病发生变化规律。指导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和患病、死亡等疾病负担评估,落实各级监测责任,提高监测效率及质量。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与数据安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规范诊疗和质量控制
(十)加强规范化诊疗和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诊疗指南、临床路径。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规范化基层诊疗辅助系统。加强临床用药规范管理,做好公众和患者的教育,提升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促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规范化诊疗及多学科协作,提升重症及复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疗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质控评价和反馈,促进诊疗质量持续改进。(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二)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各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治未病干预指南。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鼓励引导中医医院开设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专病门诊,中医医院应优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中医诊疗方案,提升救治能力,充分发挥针灸、穴位贴敷等中医非药物疗法作用,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推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支持和康复治疗
(十三)推动健康支持。重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营养评估与监测,开展个体化的营养指导。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筛查干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心理状态评估和焦虑、抑郁等常见心理问题筛查,并针对存在的精神及心理问题给予必要的干预。(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加强呼吸康复。加强呼吸功能评估、运动功能评估、中医体质辨识等,指导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有氧运动、抗阻运动、体位引流、中医功法训练等康复锻炼,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提供个体化综合康复干预方案。完善呼吸康复收费标准,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呼吸康复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实施综合保障,减轻患者疾病负担
(十五)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做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完善相关医保收费标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与病前、病中、病后的健康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管理药物的可及性,加强基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推动不同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提高患者长期治疗依从性。(省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完善人才结构。依托海南医科大学建设相关学科专业,引进和着力培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和领军型人才。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人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海南医科大学配合)
七、组织实施
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领导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与健康海南行动其他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的动态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和推广。(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