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胡同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LJM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为*****.**元,其中*****.**元为区财政资金,*****.**元为省级财政资金。
获取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已入库截图;(*)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套。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
联系方式:****-*******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胡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