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碾子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2-07
项目编号:HLJMZ202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7
开标时间:2021-12-17
项目名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
联系方式
045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810*******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颖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胡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LJM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会议室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为*****.**元,其中*****.**元为区财政资金,*****.**元为省级财政资金。

获取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已入库截图;(*)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称: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中兴街北段

联系方式:****-*******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胡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电话:***********

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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