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河西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05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9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顾*
单位: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
022-********
联系人:张*
单位: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已经天津市水务局津水许可[****]***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还乡新河为蓟运河的主要支流,起自河北省玉田县九丈窝村,由丰北闸上入境,于闫庄汇入蓟运河,河道全长**.*km,天津境内长 **km。设计流量为***m*/s***m*/s。还乡新河至今已运行 ** 年,堤防沉降严重,超高不足河道过流普遍较低,防御洪水能力较差,防汛形势极为严峻。本次工程任务为堤防加高加固、新建堤顶巡视路、维修改造沿线穿堤建筑物。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共*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监理,合同编号:HXXHNHYLZDZLGCJL/HT-****-**工程治理范围为宁河区岳龙镇段,治理堤线长度**.***km主要工作内容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包括左堤上游河北省界~西淮沽段,堤防加高并新建堤顶巡视道路*.***km;左堤西魏闸~下游河北省界段,堤防加高加固*.***km、新建堤顶巡视道路*.***km;右堤杨花庄~东双庄段,堤防加高加固*.**km;对治理段沿线*座建筑物拆除重建、*座建筑物维修加固。)进行施工监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设备监造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日,预计施工总工期为**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时至****** ****(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联系人:顾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com

联系人:张伶

电话:***-********

发布日期:********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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