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机械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机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购置挖掘机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年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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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人民政府****年宛城区溧河乡王堂村机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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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枣林街道白河大道海昌花园* 号楼 * 单元 *** 室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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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杜晓兰(主任评委)、胡焕武(采购人代表)、 夏英、王华旭、乔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规定计算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新街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
名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联系电话:****-********
邮箱:******@***.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