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LGDL**********-A
二、合同名称: 【延续合同】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平湖发电厂(二期)及红花岭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LGDL**********
四、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垃圾处理监管中心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平湖发电厂(二期)及红花岭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深圳市龙岗区垃圾处理监管中心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城北路市政环卫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深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号华晟达大厦B座***A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平湖发电厂(二期)及红花岭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
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了《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平湖发电厂(二期)、红花岭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服务合同(第二年度)》,合同总价为***.*万元,合同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原服务合同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深圳东部环保电厂、平湖发电厂(二期)、红花岭环境园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人员配置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项目技术顾问或总工(高级)不少于*人,深圳东部环保电厂监管人员总数不少于**人,平湖发电厂(二期)监管人员总数不少于**人,红花岭环境园监管人员总数不少于*人。因该项目第三年度合同人员配置等发生变化,拟在该项目第三年度合同中予以明确:一是因平湖发电厂(一期)与平湖发电厂(二期)位于同一园区,原平湖发电厂(二期)监管人员新增平湖发电厂(一期)监管内容,监管人员核减*人;深圳东部环保电厂监管人员核减**人;红花岭环境园监管人员核减*人;二是监管巡查车仅红花岭环境园保留*辆(原共配置*辆)。三是核减部分办公经费。四是该项目第三年度合同共核减费用***.******万元,第三年度合同总价变更为***.******万元。结合核减内容修改该项目第三年度合同中人员配置和合同总价等相应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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