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SCG-************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预算:********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澄清(更正)事项
*、更正评标因素及标准中投标报价的评审因素;
*、原招标文件P**“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招标文件P**“三、开标一览表”。
三、澄清(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报价评审”和P**“第三章评标因素及标准”中:“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得分计**分。”
现更正为:“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得分计**分。”
*、原招标文件P*“★条款汇总”、P**“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P**“三、开标一览表”中:“三年服务期内折扣率不变,以入围单位投标最低折扣率为准签订合同。”
现更正为:“三年服务期内折扣率不变,以入围单位投标最高折扣率为准签订合同。”
*、原招标文件P**“三、开标一览表”中: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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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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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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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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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
小写: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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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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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申明:(*)本项目投标报价需参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进行报价。
★(*)本项目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例如:总价为***元,如折扣率为**%,则最终报价为:****(*-**%)=**元,是对长沙县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折扣,三年服务期内折扣率不变,以入围单位投标最低折扣率为准签订合同。最终金额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增长率按实核算,基金使用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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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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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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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编号 |
/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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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
小写: %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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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交纳形式:□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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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申明:(*)本项目投标报价需参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进行报价。
★(*)本项目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例如:总价为***元,如折扣率为**%,则最终报价为:******%=**元,是对长沙县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折扣,三年服务期内折扣率不变,以入围单位投标最高折扣率为准签订合同。最终金额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增长率按实核算,基金使用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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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 **:**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 |
****-**-** **:** |
四、其他:无
本澄清(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长沙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鑫天大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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